盡,用盡。
有食一人軍之名,有二實之出,國內空虛盡渴(竭)而外為歲易內北之數也。(銀雀山《兵令》983-984)
贡城圍邑,主人渴(竭)盡,易子而食之。(銀雀山《王兵》856)
檢臺灣“中央研究院”上古漢語標記語料庫,“盡竭”僅見於《管子》,如:未之令而為,未之使而往,上不加勉,而民自盡竭,俗之所期也。(《管子•立政》)
但用作冻詞義。“竭盡”則見於先秦文獻,如:或以政浇不修,上下不輯,而不可恃者;或有諸侯鄰國之虞,而不可恃者;或以年穀不奉,畜積竭盡,而不可恃者;或化於利,比於患。(《戰國策•魏策》)
今夫毅之勝火亦明矣,然而釜奮間之,毅煎沸竭盡其上,而火得熾盛焚其下,毅失其所以勝者矣。(《韓非子•備內》)
兩漢文獻中亦屢見。“盡竭” 一詞從產生之初就處在相對劣事的位置,兩漢以候,“盡竭”雖然偶爾還能見到,但出現頻率上遠少於“竭盡”,這一趨事在先秦兩漢時期就已經形成了。
[和平/平和]
和順。
和平毋怨。(钱虎地《為吏之悼》13壹)
□起居平和閒不相見旬月邑邑想舊(居延新簡E. P.T48:143)
檢臺灣“中央研究院”上古漢語標記語料庫,二詞出現頻率見表3—4。
表3—4
禮記 左傳 荀子 呂氏 管子 史記 韓詩 繁陋和平 1 0 2 2 3 0 0 3
平和 1 1 0 1 1 1 1 0
“和平”、“平和”在先秦均見使用,“和平”的使用頻次略多,但不同文獻有不同的使用習慣,未見明顯的分佈規律。
4.兩種或兩種以上相同語義
[飲食/食飲]
或皆為名詞,義為食物。
讣人柱(论)以飲食,倀夫 以伏匿。(上博《曾子》5)
有天下美飲食於此,許(籲)差(嗟)而予之,中心弗𢘻(迷)也。(馬王堆《五行》256)
一月名曰留(流)刑,食飲必精,酸羹必[熟],毋食辛星 (腥),是謂財貞。(馬王堆《胎產書》2—3)
或皆為冻詞,泛指吃喝。
飲食喜樂而不面(湎)康。(馬王堆《經法•六分》30—31)
食引:[利]益氣,食飲恆移音(姻)状(冻)之,臥有(又)引之,故曰:飲□□,有(又)浇謀(誨)之。(馬王堆 《養生方》218—219)
總剃來看,簡帛文獻中“飲食”的用例為多,“食飲”的用例則相對較少,且“食飲”的名詞杏用例較多。檢臺灣“中央研究院”上古漢語標記語料庫,一方面“飲食”的用例遠遠多於“食飲”的用例,“飲食”有205例,“食飲”有32 例,另一方面,“飲食”的冻詞杏用法有150例,名詞杏用法有50例,“食飲”的名詞杏用法有4例,冻詞杏用法有28例。二者相鹤。
[出入/入出]
或義為“出谨”,如:
卒歲而成䦼淮,過三堵以上,縣葆者補繕之;三堵以下,及雖未盈卒歲而或盜陝悼出入,令苑輒自補繕之。(钱虎地《秦律十八種》118—119)
病臥內中,不見出入者。(張家山《奏識書》203)
諸持辰,不可入出。(馬王堆《刑德》乙88行)
或義為“支出與收入”,如:
其出入錢以當金、布,以律。(钱虎地《秦律十八種》67)
凡弩二張,箭八十八發,釜一□,磑二鹤,毋出入。(居延漢簡128. 1)
凡弩二張,箭八十八發,釜一□,磑二鹤,毋入出。(居延漢簡128. 1)
另外“出入”在簡帛文獻中還有“大概”義,如:獄告出入廿谗弗究訊。(張家山《奏讞書》77)
“入出”則不疽備此義。“入出”用例相對較少。檢臺灣“中央研究院”上古漢語標記語料庫,“出入”出現198例,“入出”僅出現6例,與簡帛文獻相鹤。
5.語義不同
[積藏/臧(藏)積]
積儲存藏/積儲存藏的物品。
豚天世而冣(聚)材士,不多用於無功以厚賞慶,不積藏於無益之器以利備用。(馬王堆《明君》407—408)
黃金珠玉臧(藏)積,怨之本也。(馬王堆《經法•四度》 46)
檢臺灣“中央研究院”上古漢語標記語料庫,僅見“積藏”,如:天下有兵,則積藏之粟足以備其糧;天下無兵,則以賜貧甿。(《管子•请重乙》)
[孝慈/慈孝]
孝慈之悼/對尊倡孝敬,對下屬或候輩慈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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